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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~113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(總綱)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案--自由參加

  • 聯絡人:教務處

主旨: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國教署)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「112~113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(總綱)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案」課程計畫書及薦派

*有意參加老師  請會教學組